2015届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毕业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能使学生巩固加深所学专业知识,训练实际工作技能,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加强事业心、责任感。对于提高学生实践技能水平,完成培养应用性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的毕业实习质量,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届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习对象
本次实习对象为我院所有12级专科学生,共5个专业班级,学生总人数222人。
2015届专科毕业生班级人数一览表
专业班级 | 班级人数 | 人数合计 |
1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2班 | 53 | 222 |
12应用电子技术 | 32 | |
12机电一体化技术1 | 44 | |
12机械设计与制造1 | 53 | |
12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二、实习方式
本次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原则上由学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单位实习。
三、实习管理与要求
1、学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由辅导员和专业教师共同担任。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主要由辅导员负责,实习专业指导主要由专业教师负责。辅导员与专业教师需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定期主动向指导老师报告本人的实习状况,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以指导老师的记录为准。
2、学生实习开始之前,各系负责人或实习指导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在学生理解实习安全责任书的条款后,要求每位学生签订集中实习生实习安全责任书。由于学生本人的原因导致其未接受实习安全教育的,实习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各系负责人或实习指导教师未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或者教育不到位的,实习期间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各系负责人或实习指导教师负责。
3、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可在本学期课程学习考试结束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在暑期已经开始自主实习的学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相应的分散实习审批手续;若由于工作原因无法正常完成本学期专业课程学习和考试的,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提供由企业盖章的实习就业证明,并在9月30日之前向辅导员提交就业协议书冲抵课程学分。
4、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履行的分散实习审批手续为:学生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后报各系,由指导教师及各系领导负责审批,并签订分散实习生安全责任书。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实习活动的学生,实习成绩将不予承认。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5、准备专升本的学生,须提交申请,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内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提供的专升本报名表给予相应实习成绩和学分。
6、 学生实习期间要遵守学校和企业相关实习规定,并认真填写毕业实习手册(包括毕业实习基本情况表、毕业实习工作记载表、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等内容),每一项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的详细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简单马虎,考勤记录上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和管理人员的签字。
7、所有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提交与毕业实习有关的材料。凡没有履行必要手续,实习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有缺失、或材料填写不规范者将不给予毕业实习成绩和相关学分,同时推迟其毕业时间。
四、实习时间安排
本次实习时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具体安排如下:
2015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
2014~2015学年上学期 | 第1-6周 | 1、各系根据学生人数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2、召开有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实习动员会,要求学生熟悉实习要求,提高学生对毕业实习的认识,并填写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3、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统一安排实习单位来我院,进行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要求与实习安排等相关工作。 4、自行联系单位毕业实习的学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
第6-17周 | 1、学生在实习教师指导下实习。 2、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实习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填写实习检查情况记载表。 | |
2014~2015学年下学期 | 第1~10周 | 1、学生在实习教师指导下实习。 2、实习中期检查。 |
第12周 | 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包括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考勤表、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鉴定表等实习材料。 | |
第13周 | 实习成绩评定及优秀实习生评选等工作。 | |
第14周 | 1、实习指导教师提交毕业实习成绩及校优秀毕业实习生材料。 2、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