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推进节点:
(1)2018年12月,申请人查阅资料、调研、查新,撰写《申请书》;
(2)2019年1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围绕科学问题、创新点等对《申请书》组织研讨或专家评审;
(3)2019年1月19日前,申请人反复修改提炼;重点围绕:标题、摘要、科学问题、创新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基础等方面;
(4)后续申报节点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5)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申报冲突等规定要求。
时间推进节点:
(1)2018年12月,申请人查阅资料、调研、查新,撰写《申请书》;
(2)2019年1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围绕科学问题、创新点等对《申请书》组织研讨或专家评审;
(3)2019年1月19日前,申请人反复修改提炼;重点围绕:标题、摘要、科学问题、创新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基础等方面;
(4)后续申报节点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5)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申报冲突等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