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2级电子信息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为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动力和能力,江南(中国)2019年开始根据专业情况实施专业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设置了电子信息专业大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为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特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实际,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
各系须组织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和班主任,通过专业宣讲、专业导论课教学、班会等多种形式,加深学生对学科、专业的了解,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发展规划,合理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学生分选专业方案,明确分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结果应及时公开、公示,确保分流实施过程的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和透明,及时受理解决对专业分流有异议的学生申诉。
坚持专业志愿与学业成绩相结合的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教学资源,制定各专业分流学生人数计划。各系根据学生学期专业课程总成绩排名,结合学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大类计入总成绩排名的专业课程见下表。
表1 各专业大类计入总成绩排名的专业课程
招生专业大类 | 专业课程 |
电子信息类 | 1高等数学 |
2大学物理 | |
3电路理论 |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确定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志愿、统计学生成绩、提交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受理学生申诉等。
组 长:吴建兵
副组长:王怀兴 王晓路
成 员:王 筠 徐桂敏 王晓路
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2级电子信息专业大类全体本科生。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占总人数的50%,各专业自然班最低人数不少于40%。
四、工作流程
1.宣传引导
在专业分流前,各系主任组织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和班主任,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会、学科专业介绍会、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方案解读和专业介绍,并接受学生的咨询,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等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
2.志愿填报
学生根据自身爱好与专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并按时提交给班主任汇总。每个学生须填写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未填满2个专业志愿,或者所填志愿重复的,均视为无效志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志愿的,将由学院按服从调剂处理。
3.专业分流方案
专业班级:原22级电子信息类1班为22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班,原22级电子信息类2班为22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班。
总体原则:遵循“尊重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流计划人数,在确保各专业自然班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42%的前提下,特制订如下专业分流方案:
(1)若学生填报某一专业第一自志愿总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42%(另一专业第一志愿总人数不多于总人数的58%),则按照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不参照学生成绩。
(2)若学生填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总人数少于总人数的42%(另一专业第一志愿多于总人数的58%),则按如下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按照学生第一志愿,根据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电路理论三门课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分流录取,分流后单班人数最多不超过总人数的58%,录满为止。未能进入第一志愿的学生,依据所报第二志愿,在原报第一志愿的同学后排序录取。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电路理论三门课综合成绩排序在后6名(含并列)的同学服从调剂。
4.结果公示
学生专业课综合成绩排名和专业分流结果,经系内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挂学院网页向学生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教学办公室王晓路老师反映,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受理。
五、其他
1.从第三学期起,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光学与电子系信息系
2023.5.12